建议用品级做单位 日期:2015-07-25 严格按规范执行 就应该用品级做单位 极品【原封,原箱】 全品【原刀】 十品【好品散张】 九品【轻微钝角,流通品】 八品【小软折,指甲印】 七品【大软折】 六品【死折】 五品以下【损坏品相】 希望互动网管理基层接纳提出的意见 至少这样,一目了然,挂贴买卖不会因为品相争议 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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