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商:
因平移至本中心的《元豐通寶HQ》(詳見2020(交)第64号公告)未滿足平移挂牌條件。經本中心研究決定:本中心将于2021年4月13日閉市后辦理《元豐通寶HQ》退回工作:平移持倉退回至原合作平台賬号,已繳納挂牌費及積分退回至數碼交易中心賬号。
特此公告!
香港數碼資産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
尊敬的交易商:
因平移至本中心的《元豐通寶HQ》(詳見2020(交)第64号公告)未滿足平移挂牌條件。經本中心研究決定:本中心将于2021年4月13日閉市后辦理《元豐通寶HQ》退回工作:平移持倉退回至原合作平台賬号,已繳納挂牌費及積分退回至數碼交易中心賬号。
特此公告!
香港數碼資産交易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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