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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欠资航空邮件的处理

来源:集邮博览  


      今日,从朋友处得知几枚“文革”期间的航空平信封套,其中两枚为欠资邮件,因觉其欠资处理有些特点,特介绍给大家。

       图一为上海寄北京航空信封,正面右上角贴“航空”签条,左下角盖上海七支局椭圆形双圈紫色欠资副戳,戳内欠资应收资费为手写的“壹角”。

       封背(图2)贴普13邮票中8分、4分面值邮票各一枚,销上海七支日戳(戳记不清,似为68.4),分析此航空邮件应是21-30克之间,资费应为(0.08*2)+(0.02*3)=0.22元,少贴邮票0.10元。根据邮政处理规则,欠资邮件寄件人地址详尽者须于邮件上粘贴退件签条,退寄件人补贴邮资后再寄,此件却盖欠资副戳后直寄收件人,其不妥有三:一是收寄局未将邮件退寄件人补资(寄件人地址不清楚);二是发往前程欠资应收费额未按加倍处理填写,仅填注了少贴邮资费额;三是此邮件投递局未做任何处理,连落地戳都未加盖就直接投了收件人。以上三点说明了“文革”期间邮政执行邮章之混乱,尤其是欠资费额不按规章加倍处理,更谈不上向收件人补收欠资费用了,这应是当时一大特色。

      (图3)是同一收寄件人同期的另一航空欠资邮件,正面除加盖上海七支欠资副戳、手写“10分”外,旁边另盖有一枚18*10mm长方形“超重”副戳,对该件欠资原因给予清晰说明,此种为明确欠资原因而可用的专用邮戳,并不多见,反映出当时邮政的敬业工作态度。

       封背(图4)贴“航空”签条及普13邮票中面值2分邮票一枚,封上被挖掉的邮票应是面值10分的大型邮票,封背销有上海七支1968.4.26日戳,故此邮件应与上面一件重量相同,均只贴12分邮票,欠资及处理亦不相同。

“文革”期间上海邮政对欠资邮件的处理反映出其敬业的责任心,欠资费额的未加倍处理也体现出彼时的宽容式违章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