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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和平解放初期的四份邮政通令

  1949年12月9日,国民党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大西南的形势下,率军政人员在昆明通电全国,举行起义,宣布云南和平解放。云南起义后,原云南省政府、云南绥靖公署及所属军政机关,均停止行使职权。为了建立新的革命秩序,统一军政指挥,成立了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作为临时最高革命权力机关,以处理起义后和接管前这段过渡时期的全省军政大事,随后进行昆明保卫战,取得胜利。 

  卢汉宣布起义后,云南邮政管理局局长沈松舟通电全省拥护云南起义,并要求全省邮政员工安心坚守岗位。1950年1月,中共云南邮政管理局支部成立了“云南邮政管理局局务决策委员会”,开始掌握邮政的领导权,投入到迎接解放军的工作中。 

  1950年1月1日,陈赓、宋任穷、周保中率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兵团由南宁出发开始向云南进军,2月14日入滇,经罗平、师宗、陆良、宜良,于2月20日举行入城式,进驻昆明。卢汉率起义军政人员出城迎候,昆明20万群众以及来自滇中、滇北地区的数万军民赶到昆明夹道欢迎人民解放军进驻昆明。2月22日,昆明各界举行盛大的迎军会师大会。3月4日昆明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正式成立。昆明军管会接管云南旧邮政后,3月8日组成了以军代表为主、地下党组织和工会负责人参加的局领导小组(后为局党政工领导)。 

  笔者最近收集到四份以云南邮政管理局局长沈松舟名义于1950年1月中旬颁发的通令,从中可以管窥当年的邮史。 

  云南邮政管理局总字通令第元号 

  收文者:本区所属各局 

  事由:在人民政府未成立前应暂维旧制令仰遵照 

  一、案据本区某某等局来电因当地人民解放工作委员会要求接管应如何办理请核示等情前来当经据情呈奉云南人民临时军政委员会一九五○年元月十日临圆财交字第一六一号代电略开:“查此呈应饬遵照本会迭次电令关于处理交通机关财产器物等移交办法办理,并转知在人民政府未成立以前,应暂维旧制,听候人民政府接收必要时请派员监督推进工作仰即知照并转饬遵照”等因。 

  二、仰各遵照办理,妥为应付。                                        

  局长:沈松舟                                       一九五○年元月十六日 

  云南邮政管理局总字通令第二号 

  收文者:本区所属各局 

  事由:撙节使用文具令仰遵照 

  一、据视察员朱承◇建议 

  甲、内地局每日收入挂号信不满十封者,不发给印蓝纸,◇单人以钢笔或铅笔书写。 

  乙、呈文纸张应尽量◇◇清单,以资节省竹料纸。 

  丙、请领铅笔应缴笔尾以凭核发。 

  二、以上各项核属可行应予照办,除饬知◇◇组严于执行外,仰自奉令之日起切实遵照办理。                                        

  局长:沈松舟                                     

  一九五○年元月十六日 

  这两份通令系蜡板刻印于同一张纸上,文字竖排,纸张尺寸为35.5×21.5厘米,“沈松舟”系蓝色盖章。每份通令上各盖有一个点线三格式邮政日戳:“云南/禄丰/一九五○/一月/廿三/二”,由于年代久远,纸张有些破损造成缺字,个别字体也难以辨认,转载时以“◇”代替(下同)。禄丰,离昆明大约100公里路程,估计这几份文件下发到禄丰邮局,后来从禄丰邮局的档案里流散出来。 

  当年,卢云宣告云南起义后,中共中央提出云南的工作方针是“在省委领导下,团结第一,工作第二”,指示在云南解决一切问题,均应和卢汉商量处理,在未与卢汉达成协议以前,一切维持原状。据当年的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宋任穷回忆,当时云南省委制定了进入云南接管工作纲要,强调接管的步骤是:在未与卢汉协议前,一切均不接管,也不插手,如卢汉要求接管,均婉辞谢绝;在与卢汉正式协议并经中央批准后,才正式接管,在接管中首先必须进行我党政策的宣传。 

  根据这个精神,对云南的邮局接管也是循序渐进的。例如1949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十支队余为民部进驻云南通海,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1950年2月,原通海邮局负责人沈跃先前往军管会询问邮局怎么办,得到的答复是“仍旧由沈负责”。解放军进驻云南后,于淳等负责接管了云南邮政管理局,李大奎等接管了玉溪地区邮政局,4月,李大奎才到通海邮局进行接管。(详见沈跃先《回忆通海新政权接管县邮局经过》,云南《通海文史资料》第1辑,1987年)。 

  笔者这里介绍的云南邮政管理局总字通令第元号(即第一号)系关于在人民政府未成立前应暂维旧制令。然而,据《中国解放区邮票史(西南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记载: 

  1950年2月9日,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发出总字第一号《通令》,主要内容是: 

  一、 

    核发国内国际邮资表,即日起实行。 

  二、

    规定收取邮费办法。人民券(币)与银元比率,规定大洋1元比人民币6000元。惟人民币在本省未

  普遍流通,如寄件人以银元交纳邮资,可按上述比率折算收取;若以半开交付,仍照原来半开与银元比率2.25比1折算。所有应纳邮资折收银元或半开时,其总数或有一分以下之畸零数,可照四舍五入法办理。 这两份云南省邮政管理局总字第一号《通令》的内容与发文时间均不相同,为何会出现这个情况,有待探究。 在临近云南解放前几年,因国民党发动内战,通货日益膨胀,国币迅速贬值,邮政经济严重亏损,员工生活无法维持,整个云南邮政陷入空前危机。沈松舟于民国37(1948)年7月12日致各属局总通字第一号密函称:“目前整个邮政经济,已面临空前未有之危机,而本区收支情形,亦已山穷水尽。每月收入平均不过百亿左右(注:指旧法币),而支出以六月份指数计约需伍优佰亿以上。赤字激增,亏损甚巨。瞻念前途,不寒而栗,凡我同仁,务宜殚精竭虑,黾勉从公,以艰苦卓绝之精神,谋各项业务之发展,各守岗位,共渡难关”。这是云南中华邮政在和平解放前夕面临严重局势的真实写照。虽然1950年1月云南邮政尚在等待接管,但连“节约文具”这样的小事也同样下发总字第二号通令,可见当时的日常运作照常,这也反映沈松舟“殚精竭虑”、“艰苦卓越”的意愿。 

  云南邮政管理局通令总字第三号 

  收文者:本区所属各局所 

  事由:关于人民解放军家书免费邮寄事项 

  一、本局为响应本市各机关团体◇大欢迎人民解放军莅昆大会之号召并以邮局立场实地服务起见,特设立“人民解放军服务站”专为人民解放军代写家书供给信封信笺并免费收寄,自解放军莅昆之日起至欢迎终了之日止。 

  二、兹将该项免费收寄人民解放军家书木戳式样照绘于后,仰于收到该项邮件时从速转寄及投递,勿作欠资邮件办理。                          

   局长:沈松舟                                     

  一九五○年元月十七日 

  这份通令系蜡板刻印,文字竖排,纸张尺寸为21×34.5厘米,“沈松舟”系蓝色盖章,通令附有“欢迎人民解放军莅昆纪念”邮戳样式图。通令上盖有一个点线三格式邮政日戳:“云南/禄丰/一九五○/一月/廿三/二”。 

  据《中国解放区邮票史(西南卷)》,1950年2月17日起,在昆明市区的金碧路(一支局)、绥靖路(二支局)、武成路(三支局)、北门街(四支局)、青云路(五支局)等5个邮政支局设立了“人民解放军服务站”,并启用“欢迎人民解放军莅昆纪念”邮戳,免费为部队收寄信函。戳为木质,圆形,直径35毫米,戳图为一个中式信封,下有“家书”2字,戳的上下方分别环列“欢迎人民解放军莅昆纪念”及“免费邮寄”字样。 

  该书所描述的邮戳样式与通令上的附图相同,但笔者所见有限,尚未见过此邮戳的实寄封片。笔者曾见过一个云南解放初期的实寄封,由云南建水(盖1950年2月25日邮戳)经昆明(盖1950年2月27日邮戳)中转,寄达山西屯留(盖1950年3月27日邮戳),信封正面上有一个长方形的戳记,其上有两行文字:“欢迎人民解放军 免费寄递邮件”(详见余耀强《云南解放期间的军邮封》,刊于《南粤集邮》2000年第4期)。建水离昆明有200多公里的路程。估计建水也模仿昆明的做法,免费为军人寄信。 

  云南邮政管理局总字通令第四号 

  收文者:本区所属各局所 

  附件:公函式样一份 

  事由:关于邮件被劫应立即函请当地政府缉办 

  相关文件:本局卅二年七月廿七日业字通令第二五七/一五四五号 

  一、关于处理劫失邮件事项之一切详细手续,早经本局右开通令饬遵在案。 

  二、其中关于报请治安机关辑匪追赃法办一节,视定先由报案局函请当地治安机关缉办,再报由本局据情函请省治安机关饬属究办。兹为简化手续,争取时效起见,嗣后各局据邮差报告在途被劫情事,应于查明属实后,应立即备函(或代电)请当地政府或有关治安机关派团缉匪追赃法办并保护往来邮差(附发公函式样一份)一面呈报备案(来呈应注明已于○月○日以第○号公函通知○○○政府或机关缉办)惟案情严重或在某段中劫案迭出者可呈报本局核办。至其他处理手续仰仍遵照上开通令规定办理,以利业务。                 

  局长:沈松舟                                     

  一九五○年元月十九日 

  ○○○局公函 

  ○字第 号 

  公元一九五○年○月○日 

  事由:为据报邮件在途被劫函请查照饬属缉匪追赃法办见复由 

  顷据○○至○○邮差○○○报告“差于○月○日行至○○属○○地方遇匪劫失○○寄○○邮件○袋(或○件)”及随身携带伙食费○元,兹将取获○○○证明文一件报请鉴核等情。据此,除分函有关各邮局查照并呈报云南邮政管理局核备外相应函请查照,令饬有关团队缉匪追赃法办,并保护往来邮差,以利通讯,而维邮运,仍冀惠复至纫公谊。 此致  

   ○○○政府                                         

  ○○○设治局 

  这份通令系蜡板刻印,文字竖排,纸张尺寸为34.5×21.5厘米,“沈松舟”系蓝色盖章。通令上盖有一个点线三格式邮政日戳:“云南/禄丰/一九五○/一月/卅一/二”。 

  解放前夕,民不聊生,劫匪横行,邮政员工在传递邮件的路程中被抢劫的事情屡屡发生,通常邮差为了顾及生命安全,多不反抗,任由劫匪掠去邮件,之后报案。估计邮件追回的可能性已不大了。

    作者:余耀强 黄锡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