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1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经书面函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重组方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以及未来三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重组方均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及未来三个月内,除《九发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等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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