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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卖股票机器坏了

证券公司报盘机出现故障,致使股民周先生因股票未成功卖出并造成损失。周先生称自己是超级短线客,他当日在大量抛出股票委托后却遭被告证券公司自动无故撤单,致使其无法进行交易,损失巨大。经多次交涉无果后,他起诉法院请求判令证券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及赔偿因诉讼产生的交通费、查档费180元。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证券公司接受周先生合法有效的委托后,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因证券公司报盘机故障导致原告周先生的交易委托遭遇自动撤单,证券公司应对周先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周先生自述其属于超级短线客,每天交易频繁,该交易方式本身即存在很大的风险,由此对其的经济损失难以准确界定。法院结合当时的交易情况和股票行情走势等因素综合分析后,酌情判令证券公司赔偿客户经济损失及交通费、查档费共计2018元。 (顾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