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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股价牟利 股票交易员认罪

  一名股票交易员制造假象,通过买卖嘉茂商产信托股票和凭单,将凭单价格抬高,从中牟利。

  被告沈迪扬(44岁)在短短两个多月内12次进行交易,虽然在母股交易中亏损8690余元,但却在凭单交易中赚了2万5200余元,净赚1万6500余元。

  商业事务局于2005年12月接获情报展开调查,过后提控他12项操纵股价,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控状。

  被告原本不认罪,案件原定昨天开始审讯10天,但被告改变初衷认罪,法官定6月21日让律师求情后判刑。

  被告是联昌国际(CIMB-GK)专属交易员(proprietary trader)。他自1994年担任专属交易员,专门为联昌国际买卖股票,双方平分利润。案发时,他使用证券交易单处理系统(SESOPS)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能即时获得交易数据资料。

  嘉茂商产信托是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2002年挂牌上市。嘉茂商产信托看涨凭单CMTW(call warrants)由法国金融机构Calyon发行,到期日2006年3月30日,行使价(exercise price)1.809元。

  一般上,当母股价格上涨,接近或超过行使价,凭单价格便会上升。在案发期间,嘉茂商产信托股票价格超过凭单行使价,在这种情况下,CMTW凭单价格对母股价格非常敏感。

  被告清楚母股价格会影响凭单价格,便趁机牟利。控方在庭上透露,被告卖出母股,以压低母股价格,导致凭单价格下跌,然后买进凭单。跟着,被告以高于上个交易价的价格买进母股,以抬高母股价格,而凭单价格跟着上涨,被告便将凭单卖出。

  从2005年5月24日到8月12日之间,被告12次进行交易,虽然他在母股交易中蒙受亏损,但却在凭单交易中赚钱,扣除亏损,还有得赚。

  控方昨天庭上透露,这类活动不易察觉,因此执法方面碰到困难。商业事务局是在接获情报后将被告绳之以法。

  被告面对12项控状,控方以其中4项提控他,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法律,违法者可被判罚款高达25万元,或坐牢长达7年,或两者兼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