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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社:别让办理农村房产证成奢望!

商都网特约网评员 李新社

在2011年的全国政协小组会上,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就建议给农民发房产证,现在山东、重庆等地也开始试点给农民办理房产手续。《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中指出,要坚持“三化”协调发展,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将宅基地进行流转,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实验区。郑州市政府也出台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先行先试”的名义和“务实创新”的精神,为农民住宅房屋或盖的其他房屋办理或颁发相关产权证及合法证件。老家从事蛋鸡养殖的二叔说,要是房屋和城市的一样有房产证,能抵押贷款,我的养殖场规模和效益均能翻翻。全家外出务工10多年的堂兄说,要是房屋有证,我早就把打工的饭店承包了。笔者认为,农村办理房产证势在必行!

一是能有效解决农民房屋产权问题,减少农村矛盾纠纷。农民住房几十年来没有产权,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现在好多农民长期外出打工或经商,有的都是全家搬,在城市买了商品房,落了户,老家的房屋和院落就闲置在那,因没有产权,无法出让、买卖,导致资金闲置占用。有的将房屋进行了买卖,却因为买卖房屋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因某些问题而产生邻里纠纷,甚至对薄公堂。有了产权后,农民可以根据需要对该产权进行处理,进行出让或抵押,能有效解决当前农村较多的信访稳定问题。

二是有利于提高农民房屋的产值,增加农民收入。给农民办理房产证后,农民根据需要可以讲自己的房屋进行交易,出租或者出让,这样好多对农村感兴趣的城市人也会在农村购买房屋居住,提高了农民房屋的产值。同时他们的生活需要又带动了第三产业的方方面面的迅速发展,从整体上推进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

三是盘活农村宏大的房产资金,带动农村经济繁荣。农民的房屋有了房产证后,可以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将大大缓解农民“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难题,让更多的农民群众从事商业经营或者搞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投资理财,进行养老社保等,将房屋的“死钱”变成“活钱”,政府再结合实际推出相关的金融产品,盘活广大农村的金融市场,带动农村经济整体繁荣发展。

希望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走“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积极推进改革试点,采取灵活政策措施,尽快将此项惠民工程做起来,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