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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为农民办房产证是对农民权益的尊重

商都网特约网评员 江德斌

我妻子的一个远房亲戚,在去南方打工十多年后,用积攒下来的二十多万元在农村盖起了三层小楼,曾颇为自豪过一阵子。金融危机后,他感觉自己年龄大了,不想继续打工,于是就回家创业,开了一个小榨油厂,忙得不亦乐乎,也能赚点钱。

不过,最令他头疼的事,就是每年要收购菜籽、芝麻的时候,资金严重匮乏,要到处找人借钱应急,利息支出也不菲,对他的发展形成制约。虽然他也去镇上的银行打听过,想把房子抵押出去贷款,却遭到了拒绝,原因就是没有房产证。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被他视为最大一笔财富的房子,居然在需要的时候起不到作用,以至于他后悔先把钱盖了楼,如果是用于生产周转,小榨油厂的规模也早就扩大了。

房产证只是一张薄薄的纸,却承载着房屋所有人的合法财富权益,而对于广大民众来讲,如今家庭所能拥有的最大一笔财富,可能就是那一套房子。相比城市人购买商品房依法办理房产证,农民虽然也是花费数万或数十万真金白银,盖起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却办理不到房产证,无法证明其是房子的所有人,这无疑是极为不公平的。因此,河南出台政策,给农民的房产办理房产证,乃是对农民权益的尊重,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改革试水。

2010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该《意见》也可以看出,河南针对农民房屋发放房产证,正是符合中央的土地确权精神,通过房产证的文本形式,明确农民对宅基地上的使用权,使农民房这项合法财产得以确认,从而得以依法保护农民房的各种权利。

目前,城市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可以依法抵押贷款、转让,实现房屋产权的融资功能,使其所有人充分享受到自由支配财产的权利,同时也给商品房所有人在创业、应急等需求方面提供便利。那么,在农民房颁发房产证之后,意味着也拥有了与商品房同样的“身份证”,可以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对农民来讲,就能够实现借鸡生蛋,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用房产证来抵押贷款,获得最为宝贵的资金。

回到开头,那位远房亲戚的房子如果能够办理到房产证,不就是一个最好的抵押资产,从而使那笔沉淀的财富得以盘活,将贷款用于生产周转上,借助金融的翅膀更快发展,实现他的创业致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