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海重庆为房产税试点以来,业内一直是一轮纷纷,房产税是该收还是不该收,收又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收,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居民的收入水平因为是参差不齐,房产税的开征一开始就是很为难的,因为房产税是仅是一项针对房产征收的税,于是有人戏称中国目前支持收房产税的有3种人,一是高官,住国家的房子不用买房的;二是贪官,根本用不着自己的血汗钱买房;三是只有一套房子的人民群众,房产税与他们的生活没有多大关系,由此能看出房产税的性质,除了以上的三种人房产税表现给大家的“多房多税”的社会正义,调节国人长期以来的“存房”习惯,但从调节房价的角度上,并不能对其寄予厚望。就目前来看,房产税未来的主要作用也不在于调控房价,而是要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从当下市场发展的现状以及经济环境目前的大背景来看,若指望仅在各地推广现在试点版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来让房地产市场保持良性发展,是行不通的。持有税的全面推广在于长期调节房地产市场,这一调控需要全面推广完善后,长期坚持才能显现效果,不可能达到限购一样的立竿见影的效果。
从年后的房地产市场的近况来看,房产税替代限购政策,在限购“末期”时代,的确是越来越近了,伴随着限购的继续执行,房产税及其配套机制的建设将加速推进,2012年由试点城市扩展到其他城市的可能性变的很大,对于房产税的定位,才是关乎民生长远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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