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末 住宅与房地产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着力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有条件地将新就业职工和在汉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主要指标包括: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8100亿元,其中住宅投资5265亿元,2015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35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540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500万平方米,包括普通商品住房245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350万平方米,其他类商品住房700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1350万平方米,26.9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13.1万户,合计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40万套(户)。
到“十二五”末,每年增加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150万平方米;全市新建住宅全面执行节能65%的目标;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累计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房住宅装修比例超过20%,中心城区达到30%。
“十二五”末,老旧住宅区市场化物业服务覆盖率达50%;新建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归集率达100%。
“十二五”期间,我市基本确定实施房地产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209个,总建筑规模达9847万平方米,预计完成投资4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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