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省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许可期限已满,且未提出续期申请,经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公告无异议,现决定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
1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1、吉林市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吉林市名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吉林市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吉林市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吉林市民兴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6、吉林市晟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吉林市永庆农民新村房地产开发公司
8、吉林百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吉林市北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吉林市佳艺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
11、吉林市铠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吉林市新濠晴天北大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吉林市正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吉林市瀚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四平市英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四平市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四平市万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记者 宋宝华/报道)编辑 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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