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购房不是不可开禁,但有前提。其一,时机是否具备?其二,必要性在哪里?其三,有何依据?三者无一出现,便要大胆提议将这超毅力与决心之设计不加珍惜地撤换,且不说已有成果不免要付之东流,即令日后的调控,也没有了强有力的工具可用。
笔者这样说并非杞人之忧。面对异地奔突的资本对于市场的冲击,限制办法不亚于是在救一场烈火。现在的情况看起来真是万幸。虽不能讲炒资尽悉遭到扑灭,但譬如一个人向前一步即要跌落不测深渊,你紧急地将之勒逼回来,唤醒其意念,已是一个治病先救人的好开端。要知道这是救了整个市场。那些视限制为多余的人,到底是没有想明白,市场即便不加调控,完全放开让许多炒资去拼,爬高跌重,一旦达到极限,物极必反必得一落千丈,且定会以最快速度于最短时间内以最惨烈的方式自动破碎。怎么能眼睁睁看着这样一个市场说跳就从一百层楼顶跳下来?
此种关头若复开禁异地购房,我们有无办法、能力去界定和判别一道汹涌扑来的资金何为首次购买,何为多次交易?何为自住的刚性需求,何又为投机作炒者?对于这方面的监视,全赖信息记录的充分与完备,才能做到高效实时的掌握。要知道,中国六七百座城市,当前住房信息系统全不联网衔接,有些城市甚至没有此类信息建设。即便是最快的处理,要到今年6月底之前才能实现40个大城市楼市信息的联网覆盖。要想达到完全信息互通,以监视购买资金大范围多地点成规模高频次的游动,是立时不可就的事情。就算真趋于健全了,也还要放到实际环境中加以反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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