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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湖南株洲分行进一步防控房地产信贷风险

 今年以来,株洲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执行上级行房地产信贷管理办法,严密关注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及项目销售情况,目前房地产贷款运行情况正常。临近年末,该行细化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房地产信贷管理,积极有效防控房地产贷款风险,确保我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严防房地产贷款迁徙劣变。要求各支行明确专人负责,按月督促检查辖内房地产企业到期贷款还本付息、未到期贷款可收息情况,逐笔(户)进行偿付能力分析和违约风险预测,准确掌握贷款客户的本息偿付能力及资金来源,对有风险苗头的企业要及时采取风险防控和化解措施,增强风险防控化解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加强重点环节的管理。一是要严密防范和监控房地产企业参与高利贷融资行为;二是要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资金使用监管和实贷实付管理要求,严格实行房地产开发贷款封闭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要求全部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三是要逐项目落实按销售进度收回开发贷款。各行要及时掌握项目销售进度,严格执行资金专户和按揭贷款专户管理要求,及时收回我行开发贷款。特别是对我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必须同步收回我行的住房开发贷款,防止企业挪作它用;四是要强化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押品管理,各行要根据企业的销售进度和还贷情况合理确定解押比例。

  三、强化房地产信贷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企业异常情况上报制度,对借款人或项目出现重大风险的,要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告市分行,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处置风险。各行要加大房地产贷款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客户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至少每月二次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了解项目工程进展、资金使用、销售进度及其他相关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尽早采取有效措施并整改落实、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录入授信后管理系统,并书面报告市分行信贷管理部。

  四、加大信用风险责任追究力度。该行根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房地产信贷管理制度、不认真履行信贷管理职责,特别是对不执行按销售进度收贷、不落实房地产贷款封闭管理制度以及协助企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情况,加大对相关行领导及客户经理的责任追究和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