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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存量房税收征管9月起推广 阴阳合同将被禁

针对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纳税人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彻底杜绝交易双方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交易行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甘肃省地税局最终确定金昌市地税局为甘肃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试点单位。金昌市地税局根据省局的安排和部署,经过近一年的探索研究和艰苦努力,于2011年5月30日圆满完成了甘肃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试点工作;7月1日,通过了评审专家组验收;从9月份开始,已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

计税价格评估试点成功

2010年7月,金昌市地税局被正式确定为甘肃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试点单位。经过近一年的探索研究和艰苦努力,金昌市地税局于2011年5月30日圆满完成了甘肃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试点工作;7月1日,通过了评审专家组验收。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金昌市地税局,为全省存量房交易评税工作的全面推广趟出路子、提供经验。

9月起在全省开始推广

“金昌的成功做法告诉我们,通过在全市试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既统一了存量房交易的计税依据、杜绝了交易行为中的“阴阳合同”,又切实起到了堵漏增收的作用。”甘肃省地税局局长张性忠说

省地税局决定,从9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施,并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将有效杜绝“阴阳合同”

据省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金昌市试点甘肃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工作充分说明,通过使用核价软件系统,统一了计税依据,强化了税收监控手段,杜绝了“阴阳合同”交易行为,充分发挥了堵漏增收的作用。系统依据房地产估价原理,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对房屋交易价格进行批量评估,最大限度的排除了人为干扰因素,提高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认同和肯定,减少了纳税争议。

“在二手房交易时,交易价格的高低决定了税费征收的多少。”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于是,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做低评估价避税,成了行业“潜规则”。存量房核价软件系统的启用,将切实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彻底杜绝交易双方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的交易行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名词解释: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