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措施之一,今年首先在重庆和上海开始试点。试点之初,上海一直比较低调,开征的条件也比较高,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更直言称,九成老百姓与房产税无关部分城市显然还并不急于参与试点,原来呼声很高的北京、深圳和武汉都没有推出房产税,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担忧房产税会对房地产市场形成不良影响,增加购房者的疑虑。不过,房产税阻力还不止于此,更多的是体制方面的阻力。
我国税制以间接税为主,在流转过程中征税,目前房地产中就有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等多种,大多由开发商在出售房产的过程中征收。存量房在销售的过程中,根据不同条件,还要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但这些税,都是在交易的过程中完成的,不交易则无税。而房产税是针对保有阶段进行征收的税种,是个别财产税,也就是无交易亦征税。这样的话,将使所有城镇房产都有可能成为房产税的税基。一旦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将大幅提高居住成本。
考虑到目前各城市还未摆脱土地财政的状态,土地出让金还是地方财政的最重要来源之一,所以地方政府目前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发展好本地的房地产市场,从而拿到更高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对于推动房产税,各地方政府还没做好准备,深圳在年初虽然据说将房产税方案上报给中央,但也一直未进行试点,税务总局也在今年5月表示过今年不再推出试点城市的态度。其实土地财政虽然是房产税的阻力之一,但并不是决定性的阻力,更大的阻力还来自于整个税收体制。
首先房产税目前并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还只是试点阶段。按照1986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即使这个暂行条例修改起来很容易,但也还是需要更高层面的立法来解决,才能彻底扫除地方与中央对税收分配比例等方面的障碍。
其次,用房产税取代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来说会更加稳定,也更加合理,但一方面领导任期制很难让官员考虑超过自己任期的事情;另一方面我国城市化进程仍处于半程,让地方政府放弃土地升值的收益,而去追求较难预测的长期收益,也比较困难。这也是地方政府对房产税并不积极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目前还缺乏一个完善的税收体系,像房产评估、核算等,还有大量人力方面的缺口,仓促上马,只会造成更多的混乱。即使像住房信息联网这种基础工作,住建部在努力推动了五六年之后,也只能预计2013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联网,目前连40个大中城市的信息化工作还仅处于初步阶段。
房产税更大的阻力,还来自于合理性。房产税两个试点城市目前的条件还都很高,仅涉及到极少数的房产,遏制炒房的动力更多一些。如果真进行全面推广,则势必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在有限使用权并支付对价,且到期可能连使用权都无法续租的房产,与征收保有阶段税收,是互相矛盾的,如何解决,也是一个难题。
房产税还有很多难以克服的阻力,在试点阶段应当多多进行试验,提出更多解决办法,拿到市场上来检验,才能在实施阶段减少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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