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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房票购房已为时不远

2003年对房地产市场实行调控以来,特别是去年初起的这场调控房价的“攻坚战役”以来,国家出台了多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具体来说应该有几百条了吧。但是,调控的效果怎么样呢?当然,政府“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目的应该算是基本实现了,房价上涨幅度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势头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可还是存在着民众不满意调控效果,民众认为房价还是太高的问题。

这不,今年国家最新出台的房地产“新国八条”调控政策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前出台房地产限购令实施细则,拉开了调控“限购令”的序幕。从“限贷”到“限购”,再到部分城市的“限价”,这一连串“限字令”构成了楼市调控政策的一道风景。

但是,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为什么呢?那就是在一线城市纷纷采取措施限制购房之后,二三线城市因为没有过多限制,炒作资金大批涌进来,于是就成为楼市投资热点。目前,二三线城市房价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的现象,也凸显出楼市调控政策存在的弊端,依赖于行政手段去解决市场问题,犹如按下葫芦浮起瓢一样,冻结了一线城市的房价,却又要面对二三线城市房价的飞涨。

于是,住建部又准备出台二三线城市楼市限购令。据报道:住建部已经下发文件,要求各省在820日之前上报所辖区内各城市的上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情况,并给出限购五大标准。这意味着住建部已经在督促地方政府,预计8月份二三线城市限购令靴子落地。住建部给出的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建议5条标准包括:其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处于房价涨幅前列的城市;其二,将省内所有城市今年6月份的住宅价格与去年底的住宅价格做一个比较,涨幅较高的二三线城市;其三,今年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其四,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其五,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认为调控政策执行不力或不到位的城市。住建部建议,凡符合上述2条者就纳入到限购范围内。

然而,我细细品读住建部给出的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建议5条标准,分明品出了中国发房票购房的些须端倪,品出了中国市场经济面临的困境,品出了中国房地产市场面临的危机。因为,这5条标准明明就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翻版,就是驾驭市场经济的败招,就是保障民生工程的落空。

第一,将房价涨幅过大的部分一线城市实行“限购”本已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凸显楼市调控政策的弊端;而将房价涨幅过大的二三线城市也纳入“限购”城市名单,就更显得有点“黔驴技穷”的味道。谁能保证,二三线城市也“限购”之后,三四线城市,甚至小城镇不会出现房价上涨的局面呢?如果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也出现房价上涨之后,是不是也要实行“限购”呢?

第二,将房价涨幅过大的部分城市实行“限购”还好理解一点,而将“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也实行“限购”就让人困惑了。你不是要发展地方经济吗?你不是要保障民生吗?你不是要提倡和谐吗?那么现在连成交量增加的城市也要“限购”,就是要房地产业去死,就是要让让老百姓住不上房。那么不是人为的让房地产商“捂盘惜售”是什么呢?

第三,不仅是房价涨幅过大的城市,“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城市”要面临“限购”,而且“外地人购房比例较高的城市”也要面临“限购”。这更让人有点想不通了。你国家不是一直鼓励人才流动吗?不是一直鼓励投资创业吗?不是要淡化户籍观念吗?那么你如此限制外地人购房,到底是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呢还是要人为扩大城乡差地区差呢?

第四,将“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作为一个调控的由头应该说是一个独创吧。但是我想问,到底是哪些群众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呢?到底有多大的“反应”呢?你政府又如何掌握尺度呢?不过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对“对当地房价反应强烈”的,不是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就是进城务工的人员,不是想结婚了的青年男女,就是想换大一点房的有房户,那么你如此规定到底限制了哪些购房者呢?你不是正要限制外地人购房吗?

按照这样的政策调控下去,那么我国发房票购房的日子已经不远了。等着吧,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国家会发房票给你的,国家会给你房子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