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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楼市观望气氛渐浓开发商变着法促销

 最近几个月,李欣然不止一次地往绿园区某楼盘跑,虽不是该楼盘的置业顾问,她却乐于介绍朋友去看房买房,而动因之一,出于开发商给出的“老带新”政策。

  银行方面,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挤压贷款规模;政府方面,出台限购令挤压潜在的炒房群体。诸多因素,对急于卖房变现的开发商来说非常不利,他们也在想法儿应对。而“老带新”这一并不新鲜但一直见效明显的营销手段,又被不少开发商拿来作为增加销量的营销手段。

  帮卖一套房

  获赠5000元代金券

  今年5月份,售楼员告诉李欣然这个老业主,公司有一个“老带新”的促销活动。如果李女士介绍亲友(新业主)购房并成交的话,将给予新业主1000元(订金)抵6000元(购房款)的优惠,除此以外,还将给李女士这位老业主5000元商场代金券作为回报。

  当时,李欣然带一个朋友去看房,朋友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5000元商场代金券也如期兑现。李欣然坦承,自己当时想着介绍朋友去看房,其中一个原因,是售楼员承诺给予自己的那点“好处”。

  开发商

  多种促销齐上阵

  每个售楼处都有花钱雇佣的置业顾问,为何还要再掏腰包,让老业主帮着卖房呢?昨日,本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的一位杨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就目前各个渠道的营销手段来看,相较于其他营销方式,“老带新”不仅节约营销成本,操作也比较容易,所以是不少开发商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了能够打破地产市场的观望情绪,吸引更多的购房者来到售楼处并最终签订购房合同,除了“老带新”之外,近期不少楼盘均推出不同程度的促销活动。其中包括“全款打×折”、低首付、购房享受多重优惠以及买赠等促销方式。

  帮开发商卖房

  当心被“忽悠”

  尽管“老带新”是开发商较常用的一种营销手段,但这一方式往往并不落实在纸面上。只是通过售楼员的口头承诺等方式来传递。对于老业主来说,在角色转换帮着开发商卖房的同时,或许会因约定不明而陷入承诺无法兑现的圈套之中。“第一次带朋友去,承诺兑现了。可后来,又带另外的朋友去买了一套房子,就以种种理由推脱,不兑现了。”李欣然就遇到了被开发商“忽悠”的状况。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示,售楼员对购房客户关于优惠政策的宣传,是一种履行职务的行为,无论楼盘是自家销售还是代理销售,开发商均应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售楼员的宣传属于合同法上的“要约”,收到“要约”的人如约履行即为“承诺”,此时成立合同关系,对当事人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一方违反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或赔偿。刘律师提醒,客户应当保存相关的证据,避免被开发商“忽悠”。

  分析

  市场观望情绪浓 潜在刚需得挖掘

  “长春实施的限购令,从某种程度上使开发商损失了一部分客户,开发商只能从市场中的潜在刚需人群中进一步挖掘。”东环城路附近一楼盘销售经理告诉记者。

  5月份长春限购令实施,这几个月以来,该楼盘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给那些被限购的客户退款。“这无异于是看着到手的鸭子飞了,只能想其他的办法以弥补这部分损失。”该人士形象地比喻道。

  “受限购令等政策影响,现在楼市观望情绪严重,很多刚需在这种情况下都选择了"静观"。”中国房产信息集团研展咨询部市场分析师赵新宇表示,“老带新”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方式,早在2006年前后就在长春出现了。现在部分开发商重新拿这个营销手段做文章,跟当前大的市场环境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