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中心提醒市民,办理房地产证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办文时限,从来没有收取“加快费”之说。登记中心龙岗和布吉登记点从2009年9月开始已大幅提高办文速度,符合登记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后就能拿到房地产证,这项程序和时限一直在执行。在二手房征税新政实施前后正常办证仍无需“加快”,符合登记条件的5个工作日后即可取证。
二手楼交易多次 “井喷”
按评估价征税被业界称为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大限。据记者了解,7月11日前的一两周,二手住宅市场急剧升温,买家、业主纷纷抢着入市、出货,二手楼成交进入“井喷期”,深圳二手房日均过户量高达七八百套,登记中心办事大厅也出现人头攒动的情况。
能否如期赶上“末班车”已成为前段时间卖家最为担心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曾经杜绝很长一段时间的“加快费”死灰复燃,某些中介人员趁人们不熟悉房地产权登记流程和有关知识,暗中推出“加急”业务,声称只要多出几千元进行“打点”,就可以加快办理房屋过户的时间,帮助卖家如期赶上“末班车”。这几千元就是所谓为加快办证而收取的“加急费”、“加快费”。眼看大限将到,心急如焚的卖家亦不惜多付千余元“加急费”,为坐上“末班车”上多一重“保险”。
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近日向记者明确表示:登记部门除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没有加收任何其他费用。所谓的“加急费”、“加快费”全是不法中介骗钱的把戏,登记中心从来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加急办理房地产证的服务。
有关法律人士表示,某些中介收取加急费用,纯属违规经营行为。对于这类“加急”服务,中介公司亦无法提供相关发票。一旦市民在被收取加急费用后,因某些原因仍未能赶得上时间过户,是没有凭证可以向中介公司追讨赔偿的,这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且过户交易流程,除了查册和签合同属中介公司可以协助办理范畴,其余工作流程都需要政府部门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完成,中介公司是无法左右其进度的。
五日办证已坚持数年
记者从登记中心了解到,办文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登记类型有:预售合同备案、二级转移登记、三级转移登记、楼花抵押登记、现楼抵押登记、政策性住房上市换证登记以及仅涉及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事项的简单变更登记。
只要市民符合办证条件,就能在5个工作日按时取证,取文时间为收文后第5个工作日(收文当天计入5个工作日内),例如:星期一递交的来文,业主可在周五取文,以此类推。这项政策已经坚持了数年,因此,市民切勿因不熟悉办事程序而轻信无良中介的话。
资料齐全5天即可办证的服务,在根本上杜绝房地产办证领域的“加快费”丑恶现象。而为了实现公平,登记中心又规定,在5个工作日办证的前提下,原则上3天内不能办文发证。由此,过去曾经传闻不断的利用人情、职权关系加快办证以收取加快费的现象彻底失去了空间。
办文时间数次提速
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房地产权登记的取文时间向来备受百姓关注,然而,办证核查手续流程需要环环衔接、慎之又慎。据悉,5个工作日办证并非一蹴而就,期间经历了数次提速。
2006年12月27日,登记中心开始实行以下便民服务措施:一是对转移登记的文件在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业主取文日期从30个自然日缩短到10个自然日,提速幅度达67%;二是对抵押按揭等登记业务文件在符合登记条件的情况下,业主取文的日期从15个自然日缩短到7个自然日,提速幅度达54%,综合提速幅度达63%。
2007年3月12日,登记中心在特区范围内再次提速办证,对除初始登记、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文外申请办理房地产权登记,且符合登记条件的,业主取文时间为收文后第5个工作日。
2009年6月29日,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实行一体化管理,将宝安、龙岗以及光明新区的房地产权登记业务统一纳入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管理,为全市首次实现“5日办证”一体化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2009年9月1日,登记中心在特区内加快办文速度的基础上,推出了新的房地产权登记提速办理便民服务措施:对龙岗、布吉两个登记点实行办证提速,凡符合登记条件的办证企业及个人,取文时间为收文后第5个工作日。
登记中心负责人还提醒市民,掌握一些房地产权办理知识有助于避免上当。登记部门已在《深圳商报》开设一周一期的《房地产权之你我》栏目,其中有很多具有可读性和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市民不妨留意和掌握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既有利于自己在参与房产交易时维权,也可以对一些不规范、不正确的做法有所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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