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洪叶) 从7月1日开始,银监会要求房地产信托要实行一事一批制后,使得7月份此类产品的发行量锐减。不过,一事一批制也逼出地产信托的新变种,近期数款运用集合套单一形式的房地产信托受益权品种浮出水面,投资标的变为了信托受益权。
房地产信托发行量锐减
7月起,银监会要求房地产信托发行实行一事一批,本月房地产信托发行应声而落。
据好买财富管理中心统计,截至7月26日,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为24款,募资规模54.4亿。与5月、6月相比,房地产信托发行数量及规模大幅下降几成定局。今年的3-6月,每月发行数量维持在50款左右,募资规模超过百亿。而银监会授权中国信托业协会昨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投向房地产领域的新增信托资金累计达2077.66亿元,比一季度的金额(约710.98亿)大幅增长近两倍。
事后盖章到事前监控
某信托公司理财经理郑先生是这样解释银监会的“一事一批制”的。
“以前信托公司帮房地产公司做一个项目,只要根据公司规定,把整个项目流程走完,最后到银监会去报备一下,银监会盖章通过就能上市发行了。而一事一批制,就意味着信托公司在与房地产公司接洽时,要把这个项目报备给银监会,银监会查看项目情况之后,给予明确的答复做还是不做。只有得到监管部门肯定的答复之后,信托公司才能开始筹备整个项目的设计,再开始走流程。否则,一切都是无用功。”小郑说。
其实早在7月之前,银监会就曾经口头通知房地产信托量较大的信托公司需控制增量,这引发了小信托公司对监管收紧的忧虑而抢发房地产信托。银监会对房地产信托产品实行项目报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房地产信托发行的急刹车。
小郑说,7月开始,他们明显感觉“上面”对房产信托的监管更紧了。不过这对于房产信托的打击并不是最大的:“从目前看来,对房产信托募集规模影响最大的还是渠道影响,目前很多银行受监管压力,从总行层面开始不再推房地产信托类的理财产品。”
房地产信托出现新变种
监管政策屡屡对房地产信托施压,变种产品层出不穷,上周发行的两款受益权转让信托产品成为房地产信托的“变种”模式。
中投信托推出的“嵊州金昌信托受益权转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一年,预期年收益率为9.5%-10.5%;中原信托推出的“宏业33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期限两年,预期年收益率为10%-10.25%,后者信托资金用于受让振兴房地产公司持有某商业广场不动产信托的A级信托受益权产品。
一般来说,一款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只有一个委托人,委托给信托公司单独管理的信托资金,委托人如果将受益权转让给房地产企业,那么这笔资金就投向房地产领域了,而这笔资金在统计数据里是被划归到金融领域,可有效地规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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