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的房地产调控不同,本次深圳政府的房价“零增长”,其含义就是要实现环比成交价格管控,实际上就是要对房价趋势实施严格封顶。相关方案精细地确定了市场价格管控措施,包括如何确定价格参照物、新房价格管控方式等。必须要承认,这样的政策才是真正意义上“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措施”,因为调控部门开始直接管控市场价格,市场成交价格将会是只许跌不许涨。
我们或许很快就能够看到这一“酷政”的市场效果,因为从此深圳会从房价环比上涨城市名单中消失,地方政府再也无需面对高层调控压力。但问题是,这样的政策措施固然管住了房价,也管住了市场自发调控的无形之手。尽管笔者一直呼吁调控政策要严厉打压房价,但是在市场机制被无理伤害面前,则宁可“让房价飞一会”,也不能够容忍行政势力越界干预市场机制。
经济理论的研究已经无数次证明,调控政策应该也能够影响市场价格,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行政部门可以随意介入到价格定位领域。调控政策可以通过改善供求关系、调节资金流向,优化税收结构等措施来引导市场价格,但是这样的措施实际上也是经由市场之手来发挥作用,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则。直接管控价格导致的结果只有两个,一是有价无市,二是商品品质下降。深圳的房价管控措施,固然能够迅速优化房价指标效果,但是却绝无法逃出这两个无奈的结果。
只要开发商手里还有钱可以支撑,他们就断然不会受行政部门压力而降价。因为降价行为一旦出现,购房者就会改变市场趋势判断,再要期望房价能够由跌转涨将非常困难。开发商对此心知肚明,所以期望限价能够导致房价下跌并不现实,更多的只是开发商和调控部门的耐力比拼。事实上,目前国内的开发商还并不缺钱,至少很多开发商拥有充足的资金在对外扩大投资,比如恒大地产开始去玩足球了,华业地产开始投资矿产,广州一家开发商也开始投资养猪产业。有钱做副业,就表明房地产企业仍然有资金生存,所以在短期内,限价令下的深圳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有价无市”的局面。
从长期看,行政部门直接管控价格结果也不会理想。市场永远会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确定价格,在限价制度下会出现的结果就是商品品质下降,以匹配相应被低估的价格。一个更为典型的例子就是几年前在兰州,当地物价部门对兰州拉面的价格进行管控,按照牛肉面的大中小碗不同,规定市场价格,严禁牛肉面商贩随意提高价格。但最终的市场结果就是面店都开始偷工减料,大碗面卖的是中碗的分量,以此类推而已。房地产市场也会如此,开发商在选材、品质、质量等各个方面降低标准,就可以满足限价政策要求,从而实现了变相涨价的目的。至于名义上的限价管控措施,则只不过是形同虚设而已。
由于城市的特殊属性与地理位置,深圳房价的涨跌变化历来领先于国内其他一线城市,也因此具有“房市消息树”的称号。但与此同时,深圳是以市场经济的领头羊而著称,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是一个商业城市立足的最重要前提。如果深圳愿意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功样本,笔者期望主政者能够在房地产市场供给、开发商盈利信息公开、税收政策调整、保障房建设比例等方面,成为一个新的标杆。但是笔者的确无法接受市场体制下,行政部门对于市场机制的肆意干预。因为即便是出发点再好的行政干预,也必然要招致市场经济无情的报复。这一点,对于作为特区的深圳也绝无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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