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0年有史上最严厉的政策,也有消化能力最好的市场。4月份,号称史上最严厉政策开始实施后,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一个量跌价滞的短期阶段,部分一线城市出现5%-10%的价格下跌。然而,进入7、8月,成交回暖、土地市场升温、地王诞生。紧随其后的“9·29二次调控”开始,各城市相继出台限购令,然而时至年底,排队抢房的现象又出现在了各地。政策一再收紧,却又一再被市场蚕食,目前看来,买了房子的,没一个后悔的;没有买房的,都在怅然追忆。
●年度事件●
●房产税传闻
从2009年3月5日物业税未入政府工作报告开始,坊间就有以房产税为替代的猜想。3月底,传出重庆市拟对高价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相关方法上报国务院的消息。4月,“新国十条”出台,其间对研究税收手段调控房地产被提上日程。随后,传言京沪渝深四地可能试点征收房产税。到9月底的“新五条”,更是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工作。房产税最终于2011年初开始在重庆及上海试行,受制于试行范围和力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来看,其对房价影响有限。
●央企退市
国资委于2010年3月18日表态,按照国资委要求,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须退出房地产业务。
而到底何时能够退出?
能否彻底退出?
退出能否减少“地王”?
退出能否“逼退”高房价?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话题,时至今日,很多疑问还是个“谜”。
●地王
2010年房地产市场上政策频出,进入调控年。然而,另一方面,地王们却频繁登场。有的是难现辉煌的地王被收回,有的是一再被刷新的地王新纪录。
1月22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公告,因欠缴地价款,8家开发商被暂停拿地资格,包括2009年11月以50.5亿元拿下北京顺义后沙峪地块,成为当时拍卖总价、楼面地价“双料地王”的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称,由于大龙地产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收回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的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同时,大龙地产已缴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拿地过后的三个月,“双料地王”大龙地产,成为北京整顿土地市场的首个反面典型。
一方面是大龙的暗淡收场,但另一方面却一再有新地王高歌猛进、演绎传奇。
1月21日,具有央企背景的中海地产在与万科、保利等十多家开发商较量后,以59.7亿和7.2亿斩获北京丰台区花乡六圈村A、B幅居住用地,刷新了2009年由大龙地产创下的50.5亿的北京土地成交总价纪录,成北京新晋“地王”。而之前的1月14日,房山区良乡镇通尚苑二期地块以溢价200%、2.8亿的总价被拍出,楼面地价9302元/平方米,刷新当地最高楼面地价纪录,成为房山区单价地王。
两会闭幕的第二天,北京市的土地拍卖市场地王井喷。
3月15日上午,经过84轮角逐,北京远豪置业有限公司以40.8亿元、逾2.75万元/平方米的楼面价,夺得北京朝阳区大望京村环境整治土地储备项目一号地,创下北京楼面单价“地王”新纪录。当天下午,北京世博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58轮竞价,以17.6亿元竞得海淀区东升乡居住、商业项目地块。除去酒店部分后,该地块折合楼面价为28308元/平方米,打破了大望京村一号地上午刚刚创下的楼面单价纪录,成为新的单价“地王”。同样在当天下午,北京中信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52.4亿元、超过1.7万元/平方米的楼面价,打败中国烟草、金融街等企业巨头,将大兴亦庄住宅及商业项目(X1-1B)地块揽入怀中,刷新了北京总价“地王”纪录。
据统计,2010年北京共诞生了6个地王,一季度土地市场呈现出抢购场面,尤其是位置较好的地块更是受到开发商的追捧。业内人士称,许多大型开发商,尤其是央企不惜重金拿地,于是导致了地王的频频出现。
●年度重要政策●
●土地市场政策
北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京十一条”)
2010年2月23日,北京住建委、北京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委等联合出台,其中关于土地市场的规定为,增加政策性住房用地;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
●房地产金融政策
1.关于调整“二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9月29日,央行、银监会共同发布,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打击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安居工程。
3.关于落实《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于2010年11月29日起实施,规定公积金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所购二套住房个人贷款用于仅限于普通住宅。贷款首付比例50%,利率为基准利率1.1倍。
●房地产市场管理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要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同时在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等方面落实了实施细则。
2.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通知,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二套住房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房价过高地区,商业银行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3.《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的通知》(京十二条)
2010年4月30日起,北京市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的贷款。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3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新国五条
2010年9月29日,新国五条出炉。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5.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银监局颁布新规,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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