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1月26日“新国八条”出台以来,行业性、地方性政策陆续跟进,特别是金融限贷、地方限购政策给楼市成交带来了巨大的影响。据统计 2011年1-5月太原市商品住房成交量持续走低,外地人购房比例明显下降,商品住房价格的上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宏观调控初显成效。
一、太原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商品房和商品住房上市量大幅增加
2011年1-5月份商品房当期上市面积(即,批准预(销)售面积)191.05万㎡,同比增加88.65%。其中商品住房的当期上市面积151.13万㎡,同比增加81.91%。
(二)可售商品房恢复性增长
随着商品房上市的增加和房地产市场销售的低迷,商品房市场上可售房源数量有了一定的增长。截止今年的5月31日,我市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444.62万㎡,同比增加32.02%;比去年年底上涨了17.42%,其中商品住房累计可售面积208.28万㎡,同比上涨了25.43%,比去年年底上涨了 8.78%。
(三)商品房销量微涨,但商品住房成交持续萎缩
由于受通货膨胀和“限购令”的影响,人们将投资住房转向投资商业办公用房,因此整个商品房销售还是呈微涨的现象,商品房销售面积113.75万㎡,较去年同期上涨了1.28%。但是商品住房市场却有所不同,由于“限购令”直面商品住房市场,因此商品住房市场还是出现了一个大的下降幅度,今年1-5月商品住房实际销售91.77万㎡,较去年同期下降10.22%。
(四)商品房价格涨幅较去年的同比涨幅大幅下降
据统计:今年1-5月商品房价格6744.37元/㎡,同比上涨12.35%,但是较去年同期的同比涨幅21.56%下降了9个百分点;商品住房交易价格 5663.28元/㎡,同比上涨了1.98%,但是较去年同期的同比涨幅25.2%下降了23个百分点; “限购令”的政策效应持续发酵。
(五)普通商品住房占七成
2011 年1-5月份,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结构面积累计登记销售中,144㎡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占到了整个商品住房结构的71%,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个百分点, 144㎡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所占比重仅占29%,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个百分点,说明在我市144㎡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成为主流。
(六)外地人购房比例明显下降
2011 年1-5月商品住房购买对象中,外地人购房17.42万㎡,占商品住房消费的18.98%,较2010年底的33.20%减少14.22个百分点;按套数计算外地人购买1506套占19.72%,较2010年底的34.42%减少14.7个百分点。上述数据说明,今年2月份“限购令”出台以来,外地人购房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购房比例明显下降。
(七)“二手房”市场亦现疲软
受“限购令”的影响,2011年1-5月份,“二手房”成交2794套,较上年同比下降了2.68%,其中“二手住房”成交2788套,同比尽管上涨0.5%,但是涨幅也较往年的同比涨幅有大幅度的下降, “二手房”市场的观望气氛渐浓。
(八)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良好的开端
2011 年我市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4万套,410.03万㎡,投资24.95亿元,今年1-5月我市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累计开工29384套,290.92万㎡,完成投资10.87亿元,分别完成了年计划的73%、71%和44%。此外,保障性住房的续建工程开工25785套,220.27万㎡,完成投资 4.19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良好的开端。
二、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的情况
(一)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巩固宏观调控成果
根据国家调控政策的变化,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政发[2011]1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并政发[2011]5号),及时落实了调控政策,特别将限购范围从新建住房扩大到新建和二手住房均限购,并制定了实施细则,抑制了投机性购房需求。3月18日,根据“国八条”的具体要求,我市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稳定省城住房价格的通知》(并政发 [2011]9号),研究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超过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是70个大中城市中第4个出台控制目标的城市。根据住建部要求,我局从5月3日开始对预售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一房一价”、限购等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纵观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我市调控政策的制定、出台均走在前列,措施得当,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我市今年将在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92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基础上,力争实现翻番,开工建设4万套保障性住房,解决群众住房难的问题。目前我市已将建设4万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与各县(市、区)和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为实现这个目标,我市正在酝酿出台《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土地供应、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优惠政策、优化政务环境,来保证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在监督管理方面,对标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研究建立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与现行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共同实现房产交易网上管理全覆盖,为房产交易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在整治检查方面,每年通过突查、排查、群众举报投诉等多种渠道,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行为。今年重点检查无证预售、超范围预售、内部集资团购、中介经纪无资质经营和代理不符合预售条件的楼盘等行为。从2010年至今,共查处各类案件58件,结案55件,还有3 件正在处理中。
(四)严格控制土地价格,杜绝“地王”现象产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调控政策及要求,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保障我市2011年度调控目标有效落实,我市按照有关政策,对可能在公开出让中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成交楼面地价超过周边地价的,一律暂停出让,重新调整出让方案。探索研究采用竞争达到合理地价上限后改竟配建“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方式确定受让人,把地价降下来。
三、下一步的计划
我们将继续认真落实调控政策,强化监管力度,规范从业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大房地产市场建设力度
我们已经将规范发展房地产开发市场作为省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点来抓,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并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分析,初步拿出了解决意见和实施方案。一是整合资源,形成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二是组建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建立涉及房地产业各职能部门协同执法的联动机制,同步管理市场的无序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市场建设监管的质量和水平,形成一个省城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稳定的房地产市场。三是建立存量房网上签约系统,与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共同实现房屋交易网上管理全覆盖。四是通过检查排查、群众举报、购房者投诉等渠道,对问题楼盘统一公示,要严加监管和处罚,定期进行消费警示。五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同时建议省级主管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中介估价资质的审批管理,促进中介估价机构规范经营。
(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加大对房地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城中村改造项目的监管职责,查处集体土地项目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多次由国土、规划、城建、房管系统的联合执法行动,减少在最终销售环节所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关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因团购引发不良后果的单位,由组织及参加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追究参与团购的单位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规组织团购的开发企业除加重处罚外,由住建委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并降低或吊销其开发资质;工商部门对其营业执照不予年检或吊销资质,触犯法律法规的,由司法部门介入进行调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力度
根据调控政策精神,进一步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有序进入房地产市场,加强规划控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有效控制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满足群众的购房需求。
(四)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力度
进一步完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推进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建设工作,抓好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续建工作。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项目用地、资金和税费减免等工作。建立保障性住房绿色通道或快速审批机制,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我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旧城)改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多渠道筹集房源。积极探索在存量房中开拓保障房房源,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来源。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五)尽快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配套文件
今年1月颁布实施的新《条例》,需住建部、省政府出台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征收住宅优先保障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尚未下发,还存在配套政策缺位的问题。而今年我市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又急需尽快实施征收、尽快开工建设。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差别化补贴
在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由于房屋征收补偿价格和土地征地费用高、人工和材料费用逐年上涨等原因,使得保障房建设成本与其他地市相比相对较大,而省里下拨的补贴资金占建设成本的比例则相对较小。建议省政府充分考虑我市的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向太原市适当倾斜。
(七)加大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支持力度
建议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支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并企业和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并按比例配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
(八)重点支持我市老旧预制板楼房改造
2009 年以来,全球进入一个地震高发期。山西省是我国大陆地区强震主要活动区,而太原市位于我国华北地震强震活动频繁的山西地震带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评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太原市作为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和省重点监视防御城市必须强化城市地震安全工作,搞好已建工程抗震加固,加大抗震性能普查和城市老旧危房改造的力度,到2020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针对我市目前尚有相当数量上世纪六十到八十年代前后建设的抗震性能较差的老旧预制板房,我市根据防震减灾规划,近期将出台《关于太原市老旧预制板房屋改造实施意见》,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形成经验、稳步推进的方式,对老旧预制板房实施改造。建议省政府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老旧预制板楼房改造改造政策,降低改造成本,并给予改造资金的补贴支持。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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