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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份房地产市场重要政策及资讯回顾

一、国资委发文 要求央企全面参建保障房

   2011年5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刊登了国资厅发规划〔2011〕28号文件——《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央企要积极争取地方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通知》称:“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各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通知内容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首先要求各央企要深刻认识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求各央企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地方政府相互合作开发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最后还要求在项目建设中要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的质量,始终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针对国资委此次发布的《通知》,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中央政府要求并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到保障房建设中去,可能与地方政府的保障房建设现状有关,因为保障性住房的低利润率,以及公租房持续增大的数量,使得“屡建屡亏”成为制约民企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来讲,目前建设保障房的资金缺口还是相当庞大。而中央企业的进驻,或将有利于填补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进一步推进地方保障房的建设。不过也有人提醒,此前国资委曾明令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而当前大多数央企集团仍旧是”阳奉阴违”,在此情况下,国资委再发文鼓励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各地方政府迫于资金缺口的压力,会不会重向这些央企敞开怀抱?央企退市的步伐会不会进一步放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建议地方政府为央企划定严格的投资范围,保障房采取支持鼓励的态度,商品房则严格限制主业非房地产企业进入。同时,国务院国资委要进一步明确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的时间表,让公众在时间期限内监督央企“退房令”的实际效果。 

二、国土部要求各地土地出让合同需明确开竣工时间

    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首次强调,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应明确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意见》规定,今后的土地出让合同、住房建设和销售合同中,还将有多项条款需要明确,包括建房套数、套型、面积比例、容积率、销售对象条件、房屋销售价格上限、受让人承诺的销售房价、土地转让条件、配建要求等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条件,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同时,为保证政策性商品住房用地及时开发利用,《意见》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规定的建设标准,保障性住房先行建设和先行交付,不得违规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对违反规定或约定的,新规同样赋予地方国土部门较大权限,如可在出让合同中增加“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责任”等相关内容,并加强对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据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介绍,此前国土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等城市进行实地调研,上述《意见》正是根据此项调研成果进行完善。上述城市已推广的 “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新规已得到肯定,国土部要求各地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
    此外,《意见》还明确,市、县在向社会公布年度住房用地出让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拟出让地块、地段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完善商品住房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同时,在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一并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国土部此举,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此前我国各地政府的土地出让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需要注明项目的开竣工时间,所以不少企业采取拖延开发节奏的方式变相“囤地”,以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国土部此次的明文规定,或将彻底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三、央行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冻资3700亿

  中国人民银行于5月12日宣布,从5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这是央行年内第五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也是自 2010年以来第十一次上调。本次上调大约可锁定商业银行3700亿元资金。至此,大型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升至21%的历史高位。
    兴业银行资深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此次调整意在将社会融资总量控制在适度水平,保持政策中性。虽然4月M2增速已低于16%的目标水平,但表外融资发展较快、外汇占款估计增加较多、通胀预期仍未消退,流动性仍略显宽松。因此,需要继续加强流动性管理和社会融资总量的控制。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在重启3年期央票的情况下依然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估计4-5月热钱流入量不小,央行又不想通过提高央票招标利率来扩大发行规模,避免加息预期增强,因此选择继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鲁政委表示,本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预计5月不会再加息。从全年来看,准备金率还有继续上调空间,但上调频率将有所下降。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未来存款准备金率还有一定上调空间。相比1-4月,目前通胀压力趋减,货币政策在稳健基调不变情况下会适时微调,较一季度趋松。本轮加息已近尾声,预计年内还会加息一次。

四、江苏楼市新规 开盘5日前须公开全部房源及价格

  5月3日江苏省物价局印发关于《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称,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我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特制定了此细则,共十九条内容。
    《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的内容除了商品房必须严格实行“一套一标”之外,还规定项目开盘前5天内必须公开全部房源价格、代收费和物业费、并且确保广告宣传价格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等。对于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项目,将依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实施处罚。此外,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江苏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从2011年5月30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