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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两男子虚报800万元注册房地产公司被诉

  株洲新闻网6月3日讯(通讯员刘亮)为注册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王湘与陈诚从贷款公司拆借800万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注册成立后随即将注册资金全部转走。6月2日,石峰区检察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对王湘、陈诚依法提起公诉。
  
  据查,2006年上半年,王湘欲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株洲市一建筑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但苦于没有800万元注册资金,于是,他找到陈诚商量,一个计谋由此产生。由王湘个人出资6万元,找到株洲市一家经纪人事务所的刘某,请刘某帮忙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006年6月,经刘某联系办理,株洲一财务公司在收取4.5万元费用后,帮王湘和刘诚在一贷款公司联系拆借资金800万元,用于办理资信证明和股东身份证明等资料,并据此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了验资报告。
  
  同年6月5日,王湘和陈诚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王湘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法人代表,陈诚担任监事。此后,两人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专用账户上的800万元注册资金,旋即被转走。
  
  同年下半年,工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王湘、陈诚两人的公司在登记注册中存在违法行为而案发,陈诚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外逃,直到去年1月12日,公安部门将其抓获归案。(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