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事前提前介入。摸清税源基础,紧跟房地产项目开发,建立起地税、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多方联动机制,及时了解最新的土地挂牌交易、房地产项目的立项、项目规划布局等信息,为下一步的跟踪管理收集基础数据。
二是事中实时监督。通过与建设局等部门定期交换信息数据,及时掌握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进度,督促其及时代扣代缴施工方相关税款,同时,通过施工方、建设方双向信息比较核实税款缴纳情况,堵塞征管漏洞。
三是事后严格控管。与房产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情况进行比对,配合不动产发票发售以票控税,实现销售收入与税收增收的同步,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项目清算的管理力度,扩大检查范围,保证税款足额及时入库。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