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6月1日起,常州市将调整2011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6月1日-30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统一从7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范围包括常州市所有已建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也在此次调整之列。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市区最高11050元,最低1140元。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均工资确定,即职工2010年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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