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备受关注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管理办法出台进入倒计时。
10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实施,其中新增了“投资不动产”这一新的保险资金运用形式,意味着保险资金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具体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此前,保监会相关人士称,保监会正在抓紧制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股权的管理办法并广泛征求意见,两个办法争取今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之前出台,最迟不晚于10月份公布。
经济复苏预期的强化,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保险资金投向易受关注,尤其在新《保险法》实施的背景之下。
昨日,泰康资产投资部一人士认为,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更多还是增加了投资渠道,而对地产而言则是拓宽资金来源,不过,受制各种客观因素,在短期内难以对地产产生明显的效应。
长期限匹配项目不多
由于保险资金负债性比较强,期限亦以长期为主,因此在寻找和配置不动产项目时,可与之匹配的项目并不多。
上述人士亦称,开发贷款周期短,一般在三年左右,且相对来说风险大。另外,从性质上来界定,保险公司也不应该介入开发环节,如此,与开发商的角色难以区别,对保险公司而言并非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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