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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再谋基金销售“一对多” 纠结业绩分成难成行

  四大国有银行的强势姿态在基金公司“一对多”产品的发行上显露无遗。

  “我们和四大行合作的产品还没有获批,主要是超额业绩提成现在还没有谈妥。”9月7日晚间,某基金公司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由于四大行对业绩分成问题不予让步,截至9月7日,证监会分两次批下的专户“一对多”产品中,除银行控股的基金公司之外,非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合作对象只是中小银行或券商,还没有一个产品是由非银行系基金公司和四大行合作发行。

  然而,一夜之间情况却发生转变。当记者9月8日晚间致电京城某非银行系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负责人时,得到的消息是:“这周我们和建行合作的一款产品经修改后已经送到证监会报批了,托管在建行,分销也走建行。” 条件已经谈妥,下面就是走报批程序,彼时他仍在连夜开会。这意味着,非银行系基金公司和四大行合作发行的“一对多”产品即将面世。

  据悉,这是由于四大行之首的工商银行(601398)首先放弃业绩分成条款,改为收取固定费率的销售服务费。而工行倒戈的原因一方面是鉴于监管层的强势态度,另一方面是市场竞争形势的倒逼。

  “虽然四大行放弃业绩分成,但这部分费用很可能会体现在其他地方,最终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银河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基金分析师王群航对《投资者报》记者说。

  四大行纠结业绩分成

  9月1日,第一批基金专户“一对多”产品揭晓,9月4日,第二批“一对多”产品出炉,获得通过的共有60多个产品。据悉首批共有30家基金公司上报了100多只产品,也就是说还有近一半的产品没有获批。

  一基金公司人士对记者分析说,获批的产品主要有两个特点。“有银行背景的,如交银施罗德、中银基金、工银瑞信,产品批得多,说明银行渠道很顺畅;还有就是和中小银行合作的产品,这些银行都是按固定费率收取费用。”

  从第一批获批的产品名录看,有银行背景的基金公司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其中,交银施罗德公司获批了五款一年期的灵活配置产品, 工银瑞信有四款与工行合作的产品获得募集许可;光大保德信获批四只“一对多”专户产品,均为一年期灵活配置型产品;中银基金获批了三款灵活型和两款稳健型产品。

  而首只基金公司“一对多”产品——中银专户主题1号,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募集并成立,募资规模近4亿元。如此“神速”,没有银行渠道的鼎力支持是难以实现的。

  第二批获得通过的“一对多”产品,主要是非银行系基金公司产品,如富国和华安的产品。

  据记者了解,这些非银行系基金公司的产品主要是通过和中小银行以及券商合作,如富国基金获批的债券型产品,通过浦发银行(600000)和直销渠道进行销售;广发基金的一款产品虽然托管行在工商银行,但代销渠道却在广发证券;国泰基金的产品代销渠道是中金证券;鹏华基金的产品则通过厦门国信进行销售。

  由于四大行结成“联盟”, 声称对非银行系基金公司,银行要分享“一对多”计划超额业绩的“分成收益”。于是,通过大型银行渠道销售的“一对多”产品陷入停滞状态。

  在中小银行和券商渠道的攻势下,四大行坐等的压力越来越大,终于工行带头放弃此前业绩分成要求,转而按固定比例收取费用。

  业绩分成的根源

  “如果按固定管理费收取销售费用,一般而言,固定管理费大概是1%~1.2%,银行再分其中的50%~60%。”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一位人员向《投资者报》记者透露:“四大行要进行业绩分成,但证监会不允许这样做。”

  如果进行业绩分成,银行的中间收入肯定要比现在的固定管理费高很多,据记者了解,银行对基金专户进行业绩分成是有“历史渊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