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政策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记者19日从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财政部和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十七大报告中关于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社保基金精神的重要措施,是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未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养老金缺口的实际行动,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投资机构,奉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投资理念。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并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转持政策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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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舰队迎来新主人 转持不同于当年的减持
从2006年6月股改后大同煤业首开全流通上市,三年多的时间内累计有42只股票以“601”序号上市,它们占沪市总市值比重已远远超过50%。“601”舰队全部是全流通发行,大都是大盘蓝筹,它们大都是央企或国有企业的主体资产,主要集中在三大行业:金融类、能源类、交通类。
国务院决定划转给社保基金的股份,很大一部分来源于“601”股票。 此次国务院划转“601”舰队股权,并延长三年锁定期,给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它们也许将成为下阶段市场的“定海神针”。
2008年以来,市场上曾一度热炒“国有股减持”威胁论。对此,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态,“关于国有股减持的问题,我认为很大一部分是市场的炒作。”“对于大部分国有企业来说,目前的要求还是要绝对控股,尤其是中央企业。为了保持国有经济的控股地位,不可能大量减持,也可以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大量减持。”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曾发布《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市场定价减持国有股。受此消息刺激,上证指数从2001年6月14日的高点2245点,跌到2002年1月底的1339点,调整幅度超过40%。
此前,有市场人士担心,一旦将股份减持或转给社保基金,或将导致国有股变相在二级市场上减持,这无异于将积弱的股市一棒子打死。不过这次出台的新政策与2001年国有股充实社保资金时的“减持”大不相同。转持是直接将股权过户给社保基金,且延长三年锁定期,不会对二级市场产生负面影响。(金融界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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