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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钟声已敲响 多层次资本市场正完善

  编者按:5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生效实施,表明创业板已由“备战”升级到“实战”。盼望十年之久的创业板终于来了。这一刻,作为该市场的参与者们要再重新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看是否都已经准备就绪,如果准备好了,就去“前线”吧!

  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创业板:从“备战”升级为“实战”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天,令市场非常关注的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已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十年磨一剑”的创业板市场终于扬帆起航了,这艘承载着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创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期盼和广大投资者分享企业成长的期盼的帆船,将以创新、成长为灵魂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带来勃勃生机。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历经十年的磨砺,创业板的开启是中国证券市场又一段历史的起点。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最终将实现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性跨越。

  创业板初见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曾孵化出微软等一批世界500强企业的美国纳斯达克市场,被视为创业板的代名词。而纳斯达克流行一句俗语,就是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综观海外市场,创业板通过其独特的市场化发现与筛选机制,有效促进了科技与资本的结合,培育和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各国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作出了重要贡献。

  近年来,美国纳斯达克、英国AIM、日本佳斯达克、韩国科斯达克、加拿大TSX-X等5家创业板市场发展势头良好,成为全球发展最为成功的创业板市场。从2002年到2007年,这5家市场的总市值由21959亿美元增长到44962亿美元,增长了105%。市场的流动性和融资能力也得到大幅提升,有的甚至超过了相应的主板市场。到2007年底,韩国科斯达克已有1015家上市公司,总市值占本国GDP的10%以上,交易额超过了主板市场。

  目前,中小企业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小企业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60%,上缴税收约占50%,就业人数约占75%,进出口总额约占69%,开发新产品占82%以上。但长期以来,我国资众多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得不到股权融资服务,客观上迫切需要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满足其不同的需求。

  因此,推出面向更广大创新型、高成长型、处于发展较早期阶段的中小企业的创业板,是弥补当前资本市场体系中“中端市场”的缺失,构建完整多层次市场体系的重要一环,对拓宽中国资本市场深度广度,完善市场结构,建设更有效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创业板的启动,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经济资源向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新兴行业聚集,有利于改善这些企业的发展环境,一大批高成长、高科技的自主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可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同时,创业板还适应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需要。创业板直接服务于中小创新型企业的直接融资需要,可以拓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使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资金进一步汇集和投入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综合性金融支持体系将逐步形成,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将更加完善。创业板撬动的民间投资,将成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力量。

  此外,创业板的推出,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机制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尚未形成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结构,总体上表现为市场缺乏层次,产品工具不够丰富,制度安排不够完善,难以有效满足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上述内在肌理,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从表观上尚呈现出内在稳定机制不够完善,容易出现大起大落的局面。我们有理由相信,创业板的推出和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将进一步提高投融双方资源配置的效率,进一步丰富市场参与者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手段,进一步提升市场的厚度和弹性。从长远来看,创业板的推出,将有大裨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创业板市场的启动,顺应时势,切合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迫切需要与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和振兴产业规划的现实要求,又立足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必将对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结构,推进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夯实经济发展后劲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新股首发可提高流通股比例 限售期可缩短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一定要适当扩大上市公司的首发流通股比例,主要是大盘股的流通股比例,这样才能使上市股票的流通价格从一开始就比较合理。”著名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这是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关键。

  华生指出,增加大盘股的首发流通股比例的根本目的是保护市场。历史上首发上市比例比较低是跟当时的特殊情况做出的特殊制度安排,但在实行全流通后,低比例的流通股发行表面上是保护了市场,但实际上却扭曲了价格体系,留下了巨大隐患。以中石油上市为例,其总股本为1830亿股,若按10%的比例计算则有183亿股上市流通。如果以其高达48.6元的上市首日股价计算,则需要8893亿元资金,这将是市场无法承接的。因此,提高首发流通股比例,股价自然会定位在合理的价位,从而避免新股上市时堆积泡沫,导致投资者的巨额损失。

  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兼中国证券市场主席李晶的认同,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应扩大上市公司首发流通股比例,这样,上市公司的发行定价会趋于比较合理。一个更广大的公众持股基础将使市场供需得到更好匹配,更能保证上市时股价稳定”。

  目前,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而国际惯例是20%至25%。

  业内人士曾对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做过一个比喻:一头猪,仅仅拿出两只猪耳朵而不是一头猪(大股东占到65%的股份)来上市;因为上市流通股相对稀缺,给机构炒作发行价提供了很好的机会,猪耳朵一上市在二级市场却卖出了20头猪的天价。

  此外,为了使发行价格更加合理,业内人士还提出了取消新股发行时限售股锁定时间的提法。对此,华生教授表示,即使从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经验来看,取消IPO限售股锁定时间限制也是不可取的,适当的限售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如果上市第一天大股东就可以大量抛售股票,会加大市场的压力。

  据研究机构预计,2009年将有6851.25亿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其中IPO限售股为4513.15亿股,占65.48%;股改限售股为2236.47亿股,占32.44%;增发限售股仅143.43亿股。截至2008年11月底,A股市场累计限售股15398.53亿股,其中,累计产生的股改限售股4663.13亿股;累计产生的IPO和增发限售股10735.4亿股,是股改限售股的2.3倍。由新股发行所产生的大量限售股也引起关注。

  华生提出缩短限售股的限售期限,与国际惯例的3至6个月靠拢,因为,如果限售股在3个月或是6个月后就可以流通了,投资者从一开始就必然要认真考虑定价问题,这样会减少新股炒作空间,降低市场波动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也表示,目前欧美成熟市场IPO均有部分股票被限售,锁定时间一般在3至6个月。

  但也有业内资深人士提出,不能因为海外限售股有3到6个月的禁售期,我们也必须设定相同的禁售期,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国有控股高达2/3的特殊情况,我国的流通股下限应该比海外更高、限售期应该比国际市场更短。只要将大盘股的流通比例限定在25%以上,同时缩短禁售期,越短越好,起码在3个月以内,资本市场的泡沫幻想症就能不药而愈。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