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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总监挪用530万炒股 获刑1年半

   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业务销售中心总监宋昊(化名),2年内挪用团体保险退保费530余万元,这笔钱最终严重缩水。昨天,记者从静安法院获悉,宋昊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宋昊在2007年6月至10月接受客户单位办理退保业务时,挪用退保资金123万元进行炒股牟利;随后又在2008年2月至9月间,办理另外一起总金额达748万元的团体定额养老保险退保业务时,再次挪用退保资金411.2万元,然后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将后一笔退保资金偿还前一笔退保资金,以此延长占用时间并将退保款投入股市。

  法庭上,原本指望靠挪用资金炒股一夜暴富的宋昊追悔莫及,他不但砸掉了自己的“金饭碗”,还身陷囹圄与妻儿分离。

  法院认为,虽然宋昊自首后坦白交代了犯罪事实,但至案发前仍未归还470余万元挪用资金,若适用缓刑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遂没有认同宋昊律师提出的适用缓刑的要求。